遲延履行 債務的類型有哪些呢

(一)給付遲延
給付遲延,是指債務人在履行期限到來時,能夠履行而沒有按期履行債務。其構成要件為:
1、須有債務存在;
2、履行須為可能;
3、須債務履行期已屆滿;
4、須因可歸責於債務人的事由而未履行;
5、須無法律上的正當理由。
(二)受領遲延
受領遲延,是指債權人對於債務人的履行應當受領而不為受領。其構成要件為:
1、須有債權存在;
2、須債務人的履行需要債權人的協助;
3、須債務已屆履行期且債務人已履行或提出履行;
4、須債權人未受領給付,且遲延受領無正當理由。
【法律依據】《提存公證規則》第五條 債務清償期限屆至,有下列情況之一使債務人無法按時給付的,公證處可以根據債務人申請依法辦理提存:
(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延遲受領債之標的的;
(二)債權人不在債務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領的;
(三)債權人不清、地址不詳,或失蹤、死亡(消滅)其繼承人不清,或無行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

遲延履行 債務的類型有哪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