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權轉讓的條件:(1)須存在有效的債權。(2)轉讓的合同權利須具有可讓與性。(3)轉讓雙方之間須達成書面的轉讓協議,雙方簽字認可。(4)債權的讓與須通知債務人。二、債務轉讓的條件:(1)債務轉讓必須是有效的債務。(2)債務轉讓必須經債權人同意。《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