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人行使可抗辯權的具體方式是什麼

根據法律規定,保險人行使可抗辯權的具體方式有:
1、拒保,無息退還原保費。
2、要求客户加費否則拒保無息退還願保費。
3、聲明免賠責任,不同意就拒保,無息退還原保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保險人行使可抗辯權的具體方式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