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一定要嗎

軟件著作權一定要嗎

軟件著作權屬於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徵。軟件經過登記後,軟件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計算機在日常生活的中作用是顯著的,越來越多跟計算機有關的作品出現,特別是軟件作品,其作用是非常明顯的,所以,當事人特別看重軟件著作權的保護,當事人可以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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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著作權一定要登記嗎




    根據相關法規,軟件著作權是否登記完全取決於自願。



    2002 年開始實施的《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七條規定:“軟件可以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件登記機構辦理登記。軟件登記機構發放的登記證明文件是登記事項的初步證明。”該條規定説的是“可以”,也就是説,軟件著作權登記不是強制的,是否登記完全取決於當事人的自願。



    根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五條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所開發的軟件,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條例享有著作權。”由此可見,軟件著作權登記與是否取得著作權沒有任何的關係。



    根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的規定,我們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軟件著作權登記並不是軟件取得著作權的前提條件,軟件只要完成(包含部分完成)即自動享有著作權,受法律的保護,軟件著作權是否經過登記與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權沒有任何的關係。



    軟件著作權在我們國家的登記流程是法律當中明確規定的,需要填寫的有很多的表格材料,並且要提供相應的電子版程序和電子版的手冊,最後進行蓋章,以及快遞到當地的審查部門來進行審查和複審,才能夠進行軟件著作權的登記完成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