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我們對未註冊的馳名商標提供同類保護,即馳名商標的所有人有權阻止他人在相同和類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和類似的標誌。
第二、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我們對已註冊的馳名商標提供跨類保護,即已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權人有權阻止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相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類似的商標。
第三、根據商標法的規定,馳名商標的所有權人對於他人惡意註冊自己馳名商標的行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其不受五年爭議期的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三條
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