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飲料商標註冊流程是什麼?

一、固體飲料商標註冊流程是什麼?

固體飲料商標註冊流程是什麼?

固體飲料商標註冊有如下程序:

(一)申請;

(二)受理;

(三)初步審查。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

(四)核准註冊。自初步審查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無人異議的,應當予以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

第二十八條

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第三十三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

二、商標侵權行為應該怎麼處罰?

對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給以處罰。

(一)責令停止侵權

①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②沒收、銷燬侵權商品;

③沒收、銷燬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二)處以罰款

(三)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法第十四條第五款規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十萬元罰款。

第五十四條對商標局撤銷或者不予撤銷註冊商標的決定,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發現自己的商標被別人侵權了的話,首先可以與對方進行協商賠償;如果協商無果的情況,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民事訴訟,要求撤銷對方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