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標侵權責任法賠償標準是什麼?

侵犯商標侵權責任法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侵犯商標侵權責任法賠償標準是什麼?

《侵權責任法》已經失效,相關內容被《民法典》所取代,商標侵權是按照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來確認賠償的。

1、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

2、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3、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4、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二、商標侵權是如何處理的?

1、侵犯商標專用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2、對於商標侵權糾紛,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3、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依法定程序進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的,在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並可處以罰款。

4、當事人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侵犯商標權犯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必須違反了國家商標管理制度和侵犯了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

2、必須實施了侵犯他人已註冊商標的行為。

3、侵犯商標權的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4、行為人在主觀上必須是故意的,即有假冒他人註冊商標以非法牟利,或破壞他人商標信譽,或謀取其他非法利益的目的。

商標侵權的賠償是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確認的,發現商標侵權行為可以跟對方協商,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由該部門對侵權者進行處罰,還可以準備侵權的材料,去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去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