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官司到理賠需要多長時間?

一、專利官司到理賠需要多長時間?

專利官司到理賠需要多長時間?

對於專利權糾紛案件,法院通常採取普通程序,專利侵權案一般六個月內審結,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專利權人於授權之日前得知或者應當得知的,時效自專利授權之日起計算。訴訟的時效有兩個起算點:專利授權之日;或者專利權人得知或應當得知行為之日,以其中的晚者為實際起算點。

二、專利權糾紛起訴需要提供哪些證據材料?

專利權人起訴的,應當提交證明其專利權真實有效的文件,包括專利證書、權利要求書、説明書和最新專利年費交納憑證。提起侵犯實用新型專利權訴訟的原告,應當提交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出具的檢索報告。

利害關係人起訴的,應當提交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的證明材料;未經備案的,應當提交專利權人的證明,或者證明其享有權利的其他證據。

獨佔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單獨向人民法院起訴;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和專利權人共同起訴,也可以在專利權人不起訴的情況下,自行提起訴訟,但應當提交專利權人已知有侵權行為發生而明示放棄起訴或不起訴的證明材料。

原告應當提交能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的證據,如,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的證據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的證據;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專利許可使用費的1至3倍合理確定賠償數額;沒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或者專利許可使用費明顯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別、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

綜上所述,因為專利權侵權發生糾紛,打官司的話,當事人起訴後,法院受理案件,由於專利權糾紛案件相對複雜,法院往往採取普通程序審理,在六個月內出具判決書,等判決書生效後,被告敗訴就應當履行賠償義務,向受害人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