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级政府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应该怎样处理

下级政府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应该怎样处理
下级政府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应该怎样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限期履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七条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绝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职、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