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建设工地的合同应当签署承包人与发包人的名称、法人代表姓名、工商登记号等基本信息,同时对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等进行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