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险免责事项有哪些?

大家都知道在我国保险的种类是多种多样的,经常使用交通工具的朋友就可以购买交通意外险以防万一。一般情况下,发生意外的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是会予以赔偿的。但交通意外险也存在着一些免责的事项,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交通意外险免责事项有哪些。

交通意外险免责事项有哪些?

交通事故意外险的免责事项

1、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恐怖袭击;

(8)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9)被保险人严重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2、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2)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3)被保险人非以乘客的身份置身于任何交通工具;

(4)被保险人乘坐非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或汽车期间。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意外险免责事项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看了之后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了。从上可以看出,如果是被保险的一方故意的行为则保险人不用承担责任。如果还想继续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可以到本站网站继续浏览,或者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