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法》是2014年11月1日实施。我国《反间谍法》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反间谍法》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