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伤害二级量刑标准

重伤二级:
1、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厘米以上;
2、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 第六条 重伤二级
1、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厘米以上;
2、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5、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6、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重伤害二级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