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双轨制结束了吗?

退休金双轨制结束了吗?

国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也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享受养老金待遇了,不再是退休费。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机关事业单位采用的养老金计算公式和企业的养老金计算公式完全一致,但是有两个前提条件。

第一,完全一致的条件限定于基本养老保险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了职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机制,这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企业也有企业年金制度,不过目前仅仅覆盖2300万人,占比不足企业就业人员的8%。

第二,新的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仅限于以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此之前参加工作,之后办理退休的人员要计发过渡性养老金。不过相应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年限是指改革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企业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年限是指前后各地实施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方式之前的缴费或者视同缴费年限。

实际上,视同缴费指数是根据原先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方式,按照职务、职称等级别因素来确定的。

另外,没有参加房改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仍然还可以领取到一定的住屋补贴。这属于单位福利,在企业退休的人员是一般享受不到的。

退休双轨制终于要取消了,这也是很多职工最希望的看到的事实。根据国家相关养老制度明确,所有在职的人达到了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以后,养老金双轨制就可以废除了。

所谓“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从总体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这是因为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改革是从企业开始的,企业先实行了社会化,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仍然是单位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就形成了一个差距。

退休双轨制实际上也是一个慢慢并轨的过程,时间跨度会比较长,还是需要耐心等待。相对而言,退休制度的差异会越来越小。企业的工资制度灵活,只要有能力、岗位好,就能够挣取更多的工资收入,用于弥补养老金的不足。机关事业单位都是对外公开招考,有条件的年轻人羡慕这样的待遇,也可以考取相应编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