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农村修路拆房子补偿标准是什么
第一、是对房屋本身价值要有一个补偿,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
第二、是对房屋装修的补偿,这个根据装修成本和使用年限进行评估。
第三、是对房屋的附属设施包括门窗、电表、水井等等进行评估补偿。
第四、是对院落空地按照土地性质进行评估补偿。
第五、是对房屋周边的花草树木进行评估补偿。
第六、就是一些地方制定的按时签约的奖金等。
注: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具体的方案和标准要结合当地的政策或项目的方案来决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
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屋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房东违约一般赔偿标准是什么
房东违约的赔偿如下:
1、租户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
2、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违约金进行赔付,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总之,房东违约的,租客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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