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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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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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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起,《中国
公民
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开始施行。《办法》明确,
年满
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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