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异议程序有什么,由谁提出管辖权异议?

一、著作权侵权异议程序有什么,由谁提出管辖权异议?

著作权侵权异议程序有什么,由谁提出管辖权异议?

著作权侵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受理该案的法院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就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问题作出书面裁定。

管辖权异议的主体范围,不仅包括被告,还应当包括原告、第三人。原告应当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一般情况下,管辖法院虽然是原告选择的,但实践中也存在着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后,因特殊情况发生移送管辖、管辖权转移的情形,此时受理案件的法院已非原告所选择的法院了。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后来参加诉讼的原告也应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对于满足上述形式要件的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应慎重地进行实质审查。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由受诉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经审查认定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在审查决定作出前,应停止对本案的实体审理。

二、著作权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有什么?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

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

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

3、法定赔偿。

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些具体的做法,这些赔偿方式我们可以选择适用,按照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进行计算。下面分别介绍三种赔偿计算方式的运用计算和司法实践中的主要做法。

人民法院受理著作权侵权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存在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如果能够计算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应该按照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果不能够计算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