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屋公积金能第二次贷款买房吗

住屋公积金能第二次贷款买房吗
住屋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
根据《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屋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屋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屋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