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生产经营罪的量刑标准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量刑标准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要件,破坏生产经营罪的量刑标准
一、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公司财物所有权以及国家、集体、个人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犯罪对象是与生产经营有直接联系的财物,一般是正在使用中的各种设备、用具以及牲畜。(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三)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直接故意,并具备报复泄愤或者其他个人目的。二、破坏生产经营罪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汇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应当定罪处罚。“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破坏生产经营造成直接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2、破坏重要机器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3、犯罪动机、手段恶劣,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的;4、造成生产、经营停顿,给生产、经营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