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毒贩毒判刑贩卖、运输、制造 毒 品 ,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运输、制造 毒 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贩卖、运输、制造 鸦 片 一千克以上、 海 洛 因 或者 甲 基 苯 丙 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 毒 品 数量大的;(二)贩卖、运输、制造 毒 品 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 毒 品 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 贩 毒 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