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署外资公司委托书或协议书;2、拟写好公司的名称,至少三个;3、交付注册公司的费用;4、提交相关的资料;5、再将资料交给上海市对外贸易经济管理局,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国地税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海关,上海市外汇局等部门办理;6、去银行开设基本户,并验资;7、刻公司的公章,法人章,财务章;8、交接资料,交付余款;9、领取执照。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外资公司的法律适用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