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在我国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以后,发生的以夫妻关系同居而不具有结婚证的,财产分割的,应当按照共有关系进行处理。
第一,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第二,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