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审判结果会是怎样?

一、校园暴力审判结果会是怎样?

校园暴力审判结果会是怎样?

结果是承担民事责任或是刑事责任。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依法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由侵权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旨在保护受害人的身体财产不受不法侵害。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校园暴力的原因

初中和高中是校园暴力的高发阶段,小学及大学偶尔也会有校园暴力的发生。导致校园暴力发生的因素有很多,如三角恋,私人恩怨和欺软怕硬等都是酿成校园暴力的因素。校园暴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政府方面

教育资源的配置不合理,对防治校园暴力的责任不够明确。

2.学校方面

忽视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片面的注重成绩,导致学生过激。老师与学生直接的沟通不畅,没能及时疏导产生的暴力倾向。

3.家庭方面

家庭教育不足,由于种种原因属于对孩子的管理,或者孩子教育方式不当。家庭存在着暴力倾向,导致孩子形成不良习惯。

4.社会方面

现今社会暴力时间时有发生,不少青少年收到不良影响。

5.个人方面

青少年在生活和学习中产生的矛盾和压力如果得不到及时的疏导,很可能会以偏激的方式表现出来。

三、学校要对校园伤害事故承担过错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制度以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身份关系为前提,法律对担任监护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监护职责不因未成年人到学校接受教育而当然发生转移。教育机构依法负有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如果因过错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致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2条的规定,监护人将未成年学生送至学校学习,其监护职责并未转移到学校;学校也不因接受未成年学生到校学习,自然而然地承担起对该学生的监护职责。监护人如果想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学校,必须与学校达成明确的委托约定。没有明确的委托约定,不能推定学校接受监护人的委托,对到校学习的未成年学生承担起部分或全部监护职责。

综上所诉,校园暴力作为暴力行为的一种多发于我国各大校园内,其对受害人造成的身心影响是不可磨灭的,因此对于校园暴力造成的一切后果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具体审判结果依据校园暴力的具体严重程度和造成的伤害以及年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