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如何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一、如何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可採取下列措施:

1、加強氣候對交通狀況的影響,做好預防應對工作。

2、加強機動車駕駛人的教育管理,提高安全防範意識。

3、加強對重點路段、時段的管理力度,消除事故隱患。

4、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源頭監管能力,營造安全氛圍。

5、加強與各相關部門的密切協作,切實提高管控能力。

二、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

1、心理因素

美國學者曾調查過近400名肇事司機,發現八成在車禍的6小時內,受到強烈刺激。如果司機本身的思想情緒處於苦惱、憂慮、激動時,會產生心理混亂、精力分散、反應遲緩等不良表現。

2、藥物因素

服感冒藥後開車也有危險。因為感冒藥內大多含有催眠成分。據學者調查表明,有11%的司機發生車禍與服鎮靜藥、安眠藥、止痛藥等有關。這類藥可引起嗜睡、注意力分散、視野縮小或模糊等。

3、疾病因素

醫學研究表明,患糖尿病或癲癇病的駕駛員,發生車禍的危險性很高。這是因為糖尿病人常會發生低血糖,可致一時性眩暈。而癲癇病的危險性是可見的。

4、生活因素

暗光下看熒屏會過多消耗體內的血清維生素a,連續幾小時觀看,維生素a減少近一半、視力下降30%,同時也影響辨色能力。此外,夜間娛樂時間過長、休息不好,也會引發車禍。

5、嗜煙因素

美國調查表明,吸菸者發生交通事故的相對危險性比不吸菸者高。吸菸能提高大腦的興奮性,司機更易冒險開車。開車前吸3支菸,視力降低20%左右,思維反應速度降低25%左右。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後,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採取措施,儘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託專門機構進行鑑定。鑑定結論應當由鑑定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