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多少時間內報案有效?

交通事故多少時間內報案有效?

一、交通事故多少時間內報案有效?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十二條“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之規定,交通事故報警沒有時間限制,但是建議儘快報警,時間長了會影響案件調查,交警部門也可以不受理。

二、交通事故的處理時限是多久?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範》對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時限作出了明確規定。交通民警應嚴格依照規定時限處理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也應依照規定時限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和履行相應的義務。

(一)當場認定、當場調解

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撤離現場後,應當根據固定的現場證據和當事人、證人敘述,認定道路交通事故事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場填寫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當場進行調解。

(二)24小時內

1、交通警察應當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勘查完畢後,24小時內將有關資訊錄入全國道路交通事故資訊系統。

2、交通警察應當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撤除後24小時內,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對交通肇事嫌疑人、其他當事人進行詢問,及時對證人進行詢問,並製作詢問筆錄。

綜合上面所說的,交通事故發生之後第一時間就要選擇報案進行處理,雖說對於報案的時間沒有限制性,但是時間越長取證就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從而自己的權益就會很難受到保障 ,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只有責任劃分清楚才能確定如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