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事故誤工費標準是否有統一規定

湖北省交通事故誤工費標準是否有統一規定

一、湖北省交通事故誤工費標準是否有統一規定?

湖北省交通事故誤工費標準是沒有統一規定的,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1)關於“誤工收入”的確定。因受害人工作情況的不同,收入的確定,又分成2種情況:一種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另一種是在無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其收入以及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

(2)關於“誤工時間”的確定。誤工時間分為非持續性和持續性。非持續性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收入。

二、交通肇事罪量刑的標準

(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傷害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二)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傷害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具有上述13項及15項情況,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即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

2、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3、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三)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行為人

(四)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交通肇事後,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嚴謹的說法只能是湖北省當地的交管部門有義務幫助雙方當事人協調民事賠償問題,但是,誤工費的賠償標準當然不是交警隊說多少就是多少的。在湖北省這樣一種經濟發展比較快速的城市,大多數民眾還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常識的,那索賠的時候也不能太過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