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對交通事故如何認定

交警對交通事故如何認定

交通事故如何認定?其實也就是對交通事故中雙方的責任該如何進行認定。交通事故的責任分為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不同交通事故情形下,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不同。那麼實踐中該如何進行責任的認定?以下是具體介紹。

1、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路段上,車輛未按下列行駛路幅行駛,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係的,一般負事故主要責任:

(1)車行道寬度在14米以上的,非機動車未在兩側各3.5米以內的路面行駛,機動車未在中間其餘路面行駛;

(2)車行道寬度超過10米,不足14米的,機動車未在中間7米的路面內行駛,非機動車未在兩側其餘路面內行駛;

(3)車行道寬度在10米以下6米以上的,非機動車未在兩側各1.5米(人力或加裝動力裝置的三輪車、殘疾人專車在兩側2.2米內行駛),機動車未在中間其餘路面內行駛;

(4)車行道寬度不足6米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未靠道路右邊順序行駛。

2、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行人未在道路兩側(道路兩側1米內)行走發生事故的,應負相應的事故責任;

3、騎跨中心線的機動車與對向非機動車發生事故的,雙方一般負事故同等責任;

4、非機動車在本車道受阻駛入機動車道,隨後行駛的機動車未避讓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一方一般負事故主要以上責任;非機動車在機動車臨近時駛入機動車道誘發事故的,可以調整為雙方負事故同等責任;

5、機動車行經無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車行道未避讓誘發事故的,機動車一方一般負事故主要責任;但事發附近有人行橫道、過街設施的,可以調整為雙方負事故同等責任;

6、有機非隔離的道路上,機動車駕駛人因嚴重疏忽,追尾撞擊機動車道內同向行駛的非機動車,機動車一般負事故主要責任;夜間可以調整為雙方負事故同等責任;

7、非機動車行經公交車站(站牌左右30米範圍內),與上下車乘客發生事故的,雙方一般負事故同等責任;乘客急奔上下車的,乘客一般負事故主要責任。公交車未靠邊停車與事故有因果關係的,一般負事故次要責任;

8、在路段上,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無行人訊號燈),與正常過馬路的行人發生事故的,機動車負事故全部責任;行人偏離人行橫道或有其他過錯的,可以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本站小編主要為大家詳細介紹了八種情況下,對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實踐中,交警部門在作出認定後都會出具一份責任認定書,此時如果當事人對責任認定書的內容不服的話,一定要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申請進行重新認定,否則的話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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