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有一半的交通事故都是與酒後駕駛有關,每年也有數萬件交通事故由酒後駕駛引起的,也造成了很多死亡事故,酒後駕駛的危害很大。一些司機自以為經驗老道,車技好,抱著一種僥倖心理,覺得醉駕沒有交通事故看見前面有交警把車停下應該不會構成醉駕吧,帶著這個問題,我們來一起來梳理下面的內容。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1、酒後駕駛機動車,記6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1--3個月;
2、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3個月;
3、醉酒駕駛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3--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4、酒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5、一年內有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醉酒駕駛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根據酒駕行為性質的嚴重程度而定。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以上內容規定了酒駕之後的懲罰及處理,所以醉駕沒有交通事故看見前面有交警把車停下也會受到相應的處罰,雖然沒有出任何事故,但是不能保證後面的路段同樣不出事故,所以大家切記了喝酒之後是千萬不能開車的,不要有僥倖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