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醉駕定責有哪些內容?

關於醉駕定責有哪些內容?

現在道路上的車輛越來越多了,道路安全也越來越重要,但是總有些人存在僥倖的心理,我們都知道醉酒駕駛是會造成很嚴重的後果的,所承擔的責任也是相當嚴重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毫克/100毫升的就是醉駕,醉駕不僅要承擔刑事責任,還要承擔行政責任。

關於醉駕定責有哪些內容?

一、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的,則屬於醉酒駕駛。

二、醉駕機動車的,則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還應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應判六個月以下拘役 ,並處罰金;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如果是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後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另外,如果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其實,很多人對於醉酒駕駛的時候並不會想到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一旦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之後,不僅會給自己帶來不好的影響,還會給別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所以關於醉駕定則的內容應該瞭解以一下,有了這樣的法律意識,就會減少事故的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