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辦理動產質押業務?

怎樣辦理動產質押業務?

動產質押就是將動產如名貴字畫、汽車飛機等作為擔保從而進行貸款融資的行為。很多公司或者個體都會通過動產質押的方式來進行貸款提供大量的資金。這種方法不僅可以為公司解決資金問題,還可以促進動產的交易。那麼動產質押有何特點,動產質押又是如何進行分類的呢?本站小編來為大家解答這個問題。

動產質押尤其是以大宗商品(如糧食、鋼材、原煤等作為質物)質押常見的型別可做如下分類:

一、根據出質動產存放地點不同

1、出質人以存放在自有場地的商品出質,由監管方與出質人簽訂場地租賃協議,再由出質人向質權人開具《貨權轉移證明》等檔案。

出質企業質押融資前,貨物存放於己處。設立質押時,為簡便操作,減少運輸等中間環節的成本,質物仍存放於出質人處。而由第三方(通常為從事物流、倉儲的企業)通過與出質人簽訂場地租賃協議的方式佔有出質貨物,出質人據此與第三方成立保管關係。在質押合同訂立後,出質人運用指示交付這一觀念交付制度,將出質人對保管方的返還原物請求權轉讓給質權人。

2、出質人以存放在第三方處的商品出質,通知倉儲方,或者由倉儲方與出質人、質權人簽訂動產質押監管協議,保障質物安全。

動產質押監管是出質人(融資企業)以其合法佔有的動產向質權人出質,作為質權人向出質人授信融資的擔保,監管(保管)人接受質權人的委託,在質押期間按質權人指令對質物進行監管的業務模式。出質人、質權人及監管方為了明確相互的法律關係,三方簽定協議。質權人與監管方均可以要求出質人保證允許進出儲存倉庫動產的最低保障值,能夠足額償還貸款。監管方向出質人提供動產質押物的檢驗及倉儲服務,併為質權人承擔監管或者保管責任,運用其特殊的專業化管理手段進行管理並以此獲取服務的對稱價值。

二、根據質押期間質物的狀態不同

1、靜態動產質押

靜態動產質押是指融資企業將生產資料、庫存等動產質押給銀行等資金提供方,質權人接受融資企業的商品作為質押物,為企業提供商品質押融資貸款業務。質押期間質物處於封存狀態,即在封存狀態質物的形態、數量和佔有人均不改變。因質權人通常缺乏監管能力,質物可儲存於企業自有倉庫或監管方倉庫,質物入庫後一般不能更換,出質人可隨融資額降低逐漸提取質物,直至質物所擔保的融資完全清償。

2、動產浮動質押

質押期間質物處於波動狀態。質權人確定質押物的種類、數量、質量和價值的最低要求,在質押期間,出質人可自由儲存或提取超出銀行規定的最低要求的部分質物。質物的實際價值超出銀行要求的最低價值時,融資企業可就超出部分提貨或換貨。質物的實際價值等於質權人要求的最低價值時,融資企業需事先向質權人提交申請,並向質權人提供等值於提貨價值的保證金或提前歸還相應融資或向質權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質物交付物流企業佔有與監管。

三、動產質押一般需符合以下條件:

1、產品質檢合格,符合國家有關硬性標準,具有使用價值;

2、無形磨損損耗小,長期的儲存之下不易變質;

3、單位價值易於計量,單價較低,市場價值穩定,波動小;

4、用途廣泛,易於變現;

5、規格明確,便於計量。

以上根據質押期間質物的狀態不同和出質動產存放地點不同對動產質押進行了分類,梳理清楚動產質押的分類有利於個人公司緩解資金緊張的問題,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由於動產質押一般涉及大宗交易,而且的價值難以估量,如古董字畫這類動產的估值需要找專家來進行,所以在進行動產質押時應確保該動產與其價格等價,否則會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進而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