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產,必須雙方同意,一方不可以單獨處分房子的產權,即不可以不經過另一方同意擅自將房子賣掉,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也無法辦理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八十六條
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