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立法條例全文
為了規範本市立法活動,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全面推進依法治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廣西壯族自治區立法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頒佈單位:梧州市人大(含常委會)
文 號:暫無資訊
頒佈時間:2017-04-18
實施時間:2017-04-18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地方法規
梧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關於公開徵集梧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和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建議專案的公告
根據《梧州市立法條例》的規定,為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統籌做好梧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和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的編制工作,切實增強地方立法的系統性、針對性和有效性,現向社會公開徵集立法專案建議,並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市一切國家機關、政黨、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公民均可以提出立法專案建議。
二、立法專案建議應當圍繞我市“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要求,從我市實際需要和具體情況出發,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範圍限於“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三個方面。
三、立法專案建議內容包括:立法專案的名稱,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或者擬規範的主要內容。有條件的,可以提供法規草案文字建議稿或者有關資料。
四、上述立法專案建議請於2017年5月10日前,以信件、傳真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寄(傳)送,並註明建議人的具體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774-6022015(兼傳真)
聯絡地址:梧州市迎賓路19號梧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郵編:543003
電子郵箱:
聯絡人:譚偉成、餘麗娜
特此公告。
梧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