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的房產應該如何貸款

小產權的房產應該如何貸款
小產權的房產應該如何貸款
小產權房如何貸款
一、確定貸款物件與範圍
(一)貸款物件:
1、是無不良信用記錄且有一定經營收入和貸款意願的當地農戶;
2、是已辦理小產權房產證的農戶;
3、是已交清土地出讓價款,並已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的農戶。
(二)貸款範圍:在試點推行期間貸款範圍限定在旅遊景點內農戶和縣城周邊商貿、商住兩用小產權房農戶。
二、稽核貸款與農房權屬在對貸款申請稽核上,滿足二個前提條件:一是出具農村住房坐落地所有權單位(村民委員會)作出的土地使用權隨住房抵押,抵押權實現時同意處置的書面證明,二是申請農村住房抵押登記的農戶,應有富有房屋或其抵押房產變賣處置後仍有安居之地。在對農戶權屬稽核上,由農行基層營業所和當地村、鎮共同對農戶提交的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等合法權證真實性進行稽核,並提供稽核書面證明。
三、確定貸款方式與授信對經稽核符合條件的農戶,由農行提供農戶大額房產抵押貸款。貸款金額為一次性授信最高額30萬元的,貸款利率執行基準利率上浮20以下的優惠利率,三年內週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