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未到期轉租給其他人

租房未到期轉租給其他人
租客未經我同意自己轉租給其他人
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司法解釋第九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建議雙方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