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法院會判離婚我國《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的;(五)其它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第四款中還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也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