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結婚證是否要雙方到場

補辦結婚證是否要雙方到場
補辦結婚證是否要雙方到場
1、一般情況下補辦結婚證時需要夫妻雙方到場,但若僅因丟失而需要補領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滿足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雙方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等條件,才可以登記結婚。且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登記。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