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在哪些部門

工傷鑑定在哪些部門
工傷鑑定在哪些部門
工傷鑑定主要涉及兩個部門:
1、勞動者所受傷害是否應認定為工傷: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在構成工傷的前提下,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書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