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需要去民政局

訴訟離婚需要去民政局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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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起訴離婚後還要去民政局嗎



    民事判決書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國家賦予的審判權、解決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益爭執而製作的法律文書,具有法律的強制性,一經生效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其表現就是當事人必須執行判決,社會上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也必須承認判決並負有協助執行判決的義務。


    已生效的離婚判決具有從法律上解除婚姻關係的效力,也就是說從離婚判決生效時起男女雙方就已經解除了婚姻關係。當事人也可以憑藉離婚判決書辦理再婚登記、戶口登記等事項,並且可以憑此證明自己的婚姻狀況。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管好離婚判決書。也就是說,法院的生效離婚判決書的效力是等同於離婚證的。


    因此,法院判決離婚的,在離婚判決書生效之後,夫妻雙方就不用再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