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被人強迫寫了借條,被強迫寫借條該怎麼辦?
如你被強迫寫下借條,建議你向法院申請撤銷該借條,但鑑於撤銷需要由主張撤銷之人承擔舉證責任,建議你從以下幾個方面準備證據:1、被脅迫寫下借條後,要及時向警方報案留底,報案記錄可以作為證據。
2、與對方溝通,找第三人在旁邊作證,證明自己是被脅迫的
3、與對方接觸時隨時攜帶輕便錄音錄影裝置,受到脅迫時可及時拍錄取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意思的情況下形成的借款關係,應認定為無效。 而法院也主要從對雙方陳述和對證人證言的審查、對借條的形式的審查、公安機關的報警記錄三個方面來判斷借條是否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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