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報稅企業登出 審計彙算清繳嗎

零報稅企業登出 審計彙算清繳嗎
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管理辦法
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管理辦法: 根據《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管理辦法》第四條納稅人應當自納稅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進行彙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稅款。 納稅人在年度中間發生解散、破產、撤銷等終止生產經營情形,需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的,應在清算前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進行彙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款; 納稅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自停止生產、經營之日起6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第五條納稅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申報,應在納稅年度終了後15日內完成,預繳申報後進行當年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