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徵收範圍是什麼

消費稅徵收範圍是什麼
消費稅徵收範圍是什麼
1、
(一)生產應稅消費品
(二)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
(三)進口應稅消費品
(四)零售應稅消費品(金、銀、鑽)。零售的應稅消費品注意三個問題:範圍;稅率;包裝物的處理
(五)批發應稅消費品(捲菸)。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 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於納稅人銷售時納稅。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於其他方面的,於移送使用時納稅。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託方為個人外,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託方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所納稅款准予按規定抵扣。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於報關進口時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