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罪中的虐待行為有哪些行為方式是指從肉體上或者精神上摧殘折磨的行為。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等為肉體摧殘;經常侮辱、咒罵,諷刺,不讓參加社會活動等精神折磨;虐待行為要求“經常”實施,偶爾一次不構成本罪。【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