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松樹的徵地賠償

國家對松樹的徵地賠償
國家對徵地的補貼標準
國家沒有規定統一的補貼標準。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為該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補助費(按照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