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一百五十三

刑事訴訟法一百五十三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釋出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釋出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