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資訊

成都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資訊
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適用範圍
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適用範圍(一)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城鎮企業、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企業)和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法定退休年齡內的勞動者(以下簡稱職工);(二)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法定退休年齡內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城鎮自由職業者、城鎮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個體參保人員);(三)參加了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離休、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四)法律、法規規定或經省、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單位和人員。政策依據:①《成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實施辦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號)第二條2007年1月1日②《關於印發
<四川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
的通知》(川勞社發[2006]17號)第一條2006年1月1日③《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
<四川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實施細則>
  的通知》(勞社發[2006]18號)第一條200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