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購買房子,婚後加另一方的名字,這個房子是否屬於共同財產

婚前一方購買房子,婚後加另一方的名字,這個房子是否屬於共同財產
婚前一方購買房子,婚後加另一方的名字,這個房子是否屬於共同財產
1、婚前房產,原本是個人財產。但是,婚後在房產證上加上配偶的名字,被視為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否則是無法新增名字的,這個時候該房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