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發票立案

非法出售發票立案

很多人為了牟取暴利,或者擾亂經濟秩序,故意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後來,我們國家對這一行為越來越重視,出臺了相關法律,並把這一行為稱為非法出售發票罪。那麼,非法出售發票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呢?它的構成要件又是什麼呢?當觸犯此罪時,又將受到什麼樣的處罰呢?接下來,本站網小編將為您帶來“非法出售發票罪立案標準”,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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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發票罪罪與非罪界限,非法出售發票罪立案標準

一、非法出售發票罪罪與非罪界限非法出售發票罪是指違反發票管理規定,非法出售各種不能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的行為。(1)從犯罪客觀方面來看,並不是行為人非法出售普通發票的行為都以犯罪論處,必須達到一定的數量標準才能構成本罪。非法出售普通發票50份以上的,應予追訴。對於未達到上述標準的,可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罰。(2)出售後他人是否使用,是否牟利,不影響本罪的成立。如果既實施出售行為,又實施虛開行為,應該數罪併罰。(3)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屬於犯罪,刑法單獨規定了一個罪名,但購買普通發票刑法沒有規定。如果行為人僅僅實施購買普通發票行為的,不能以犯罪論處。如果購買後又進行出售,則可以定非法出售發票罪。二、非法出售發票罪立案標準刑法第209條第4款規定:“非法出售第3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第2款的規定處罰。即非法出售第3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金;由此可見.刑法對本罪的起刑點沒有規定具體的數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