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的車一般扣留多久

酒駕的車一般扣留多久
酒駕的車一般扣留多久
涉嫌酒後駕駛需要對機動車來歷證明進行調查核實的,扣留機動車時間不得超過十五日,需要延長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八條,自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
    因扣留車輛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