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女什麼情況下有繼承權

養女什麼情況下有繼承權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為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著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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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子女在什麼情況下有繼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0條規定,與繼父母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對繼父母的遺產享有繼承權,因為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法律上的擬製血親關係,可以視作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
在法律上扶養關係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繼父母對未成年的繼子女履行了撫養義務:
(1)繼子女受繼父母經濟上的供養;
(2)繼子女受繼父母生活上的撫養、教育。
2、繼父母對已成年但系限制行為能力或無行為能力的繼子女履行了撫養義務。
3、繼子女對繼父母履行了贍養義務:
(1)繼子女在經濟上供養繼父母;
(2)繼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繼父母。
若繼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時,繼子女已經長大成人,分居另過,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後,繼子女未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撫養教育成人,繼子女對繼父或繼母也未盡過贍養撫助義務的,則不能視為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扶養關係,繼子女也就不能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