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承兌本票追索期持票人對票據的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二年。持票人需要法定期限內行權。《票據法》第七十三條規定,本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本法所稱本票,是指銀行本票。